沈慶京1.8億交保限自有資金 原因揭秘
新聞摘要
台北地院21日就京華城案作出裁定,柯文哲與應曉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。
柯文哲的帳房李文宗以2,000萬元交保,需以自己名義提出全部保證金,獲准停止羈押,但限制住居在新竹市北區,並自停止羈押起限制出境、出海8個月。
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以1.8億元交保,其中至少1億元需以自己名義提出,獲准停止羈押,限制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區,同樣限制出境、出海8個月。
因病住院的沈慶京原獲准1億元現金交保及2億元書面保證,但因難以找到願意出具保證書的人,合議庭最終允許其以1.8億元現金交保。
裁定書特別要求李文宗與沈慶京交保後不得與同案被告、證人接觸、騷擾或探詢案情,並需佩戴電子腳鐶及接受手機監控。
若兩人未能在8月1日中午12時前完成具保,羈押期間將自8月2日起延長2個月,並禁止接見通信。
法官要求被告以自己名義交保,旨在增加拘束力,並便於未來追繳不法所得時直接從保證金中沒收。
這一裁定顯示法院對案件的嚴肅態度及對被告行為的嚴格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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